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北京保障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晨报  2010-12-07 08:01

[摘要] 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和住建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收进行了明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和住建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收进行了明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北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增值税。

关于契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规定,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住房承诺表》,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再购房不属于家庭购房。

延伸阅读:

明年市区建保障房超50万平米

楼市小阳春坚定棒杀心 千万套保障房压高房价

明年拟建1000万套保障房

明年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难落实

两部委检查保障房进度 资金缺口困扰地方政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南通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