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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屡出消息屡遭否认 官方表态太谨慎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8-29 00:00

[摘要] 8月24日,针对近日有网站报道的“央行表示:长期限购损害经济,应用房产税来取代限购”等内容,新华社援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称,此类观点来自一篇研究报告,仅代表研究报告作者的个人见解,不代表央行的观点。

市场频传“试点扩围”声之际,官方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表态,显得极为谨慎。

8月24日,针对近日有网站报道的“央行表示:长期限购损害经济,应用房产税来取代限购”等内容,新华社援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称,此类观点来自一篇研究报告,仅代表研究报告作者的个人见解,不代表央行的观点。

措辞慎重的,不仅是央行。此前的8月22日,湖北省地税局还在其官方网站显眼位置刊发声明称,所谓“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属不实之词。

颇为吊诡的是,此番房产税扩围声渐起的源头之一,同样来自官方。此前的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转载的一则报道称,湖南、湖北两个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这篇文章还言之凿凿地称,此次试点的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不过,该篇报道随后被国土部网站撤下。

“屡出消息,屡遭否认”,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复杂性可见一斑。有分析指出,房地产税改革的推出,关乎调整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抑制投机和奢侈性住房消费、调节收入差距的全局。

“一开始就有企业的房产税,但个人曾一度执行暂不征收政策。现在的主要问题都集中于个人房产税。”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前提是,必须明确房产税的用途。

有开发商表示,征收房产税的问题就在于透明。

“现在为什么发达国家都征存量房税收?因为新房少,存量房多,交易量小。有税源才征税。”胡怡建称,某些国家的地方征收房产税以后,会明确这笔税费是用于教育的。

胡怡建指出,征一种税就要减去另一种税,“否则税越大,负担越大”。

就房产税试点的技术细节,诸如面向存量房征税、按评估价征收等问题,胡怡建说,现在的房价本身是虚高的,那么评估价未必合理。

“所以,若面向存量房征税,那么也要分自住和投资行为。若自住,房价涨多少,也是与住房者没多大关系。”胡怡健说。

前文提到的“央行报告”建议,借鉴德国稳定房价的经验,中国在适当时机退出限购政策,转而代之以征收房产税。对于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内的住房免征房产税;对于二套房或超过一定面积的住房,征收房价市值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征收更高比例的房产税。报告称,通过合理的累进税制,能有效打击投资性需求,同时较好保护刚性和改善型需求。

此间,虽然房产税扩围的传言仍未“落地”,但媒体近期频频报道,关于计税办法的相关培训此前一直在进行,按评估价征收或是房产税扩围试点的风向之一。

 

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初稿上报 支持开征房产税

(来源:济南日报)记者近日获悉,就在国务院督查地方楼市调控的同时,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此同时,有关房产税试点的改革步伐也在加快推进。

据悉,黑龙江省住建厅已于8月14日传达了《通知》的精神。

“《通知》是编制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的一个指引。”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钟庭军说。

“国家已把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提上日程,包括研究探讨房产税开征、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成为未来楼市调控的长期性政策。”钟庭军说,这些都可能成为房地产“十二五”规划的要义。


明确楼市调控思路

“中房协参与撰写的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初稿,已上报至机关(住建部)。”8月23日,曾参与制订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初稿的原建设部体改司官员、中房协副会长朱中一告诉记者,该初稿已抄送发改委、国土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这些部门也要参与制定各自相关的部分内容。

朱中一告诉记者,对于业界广为关心的房产税问题,房地产“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写道:“赞同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这也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要求。”朱中一强调,开征房产税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要给大多数老百姓增加压力”,此外设定合理的税收范围也很重要。

专家们普遍认为,在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中一定会体现出“短期看信贷,中期看土地,长期看结构”的房地产调控思路。8月23日,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说:“支持开征房产税,规划很明确。”

支柱产业或被动摇

记者获悉,在整个规划的起草过程中,这份规划中敏感的内容还包括,是否一如既往地沿用“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表述。“尽管是个名分,但现在却变得异常敏感。”中原地产总监张大伟说。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参与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制定的专家们倾向于承认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作用,但提出对“支柱”重新释义。

“自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确立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历史定位,而今受到威胁。”中房协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中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短期内改变不了房地产业的“支柱”定位,但需要赋予新的含义。

“房地产虽然担负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功能,但其核心在于它拉动的50多个相关产业。”陈国强说。

就此,有专家呼吁,应调整发展思路,无论是否提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定位,都需要从“国计”和“民生”两个角度去制定房地产“十二五”规划,确保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并行之路。“只有这样才能稳定政策预期。”陈国强认为,如果政策预期不稳定,开发商就不敢投资,房价就会再次出现反弹。与此相呼应的是,上半年房地产投资情况不乐观。

记者梳理发现,在多次召开的国务院会议上,温家宝总理都在强调,“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福重的理解是,“这不是在强化房地产的支柱地位,而是适当抑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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