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8日下午,杭州市委宣传部正式发布杭州版“国八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月28日下午,杭州市委宣传部正式发布杭州版“国八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实施细节强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2011年,杭州市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
实施意见指出,根据杭州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杭州市将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实施意见明确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以下是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今天杭州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是杭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所采取的切实有力的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等近期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同时结合杭州实际制定。实施意见以有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又要保持杭州原有政策的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实施意见全文共八条,依次为“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供地管理”、“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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