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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公积金缴取设双上限 专家建议取消公积金

大连晚报  2013-12-23 08:03

[摘要] 此前,央企“天价住房公积金”,一直备受诟病。前日,北京一央企的内部网站,发布通知称,按照国家规定,继缴存额设上限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也将设定上限。

 

专家观点:公积金助长隐性福利,建议取消

近年来,各地频曝“天价住房公积金”事件,例如今年的年中曝出的吉林烟草公司所有高管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过1.4万元,大约高出当地制定的缴存上限的3倍。

前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均表示,规范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治理天价住房公积金、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公家之慨,充实个人的腰包”,刘尚希说,一些国企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低收入群体的几倍收入,助长了隐性福利,“住房公积金已涉及公平问题”。

李实也认为,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储蓄,是收入的一部分,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限制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因此,必须“卡”住住房公积金,“如果仍然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这个渠道,变相增加员工福利,那么即使限制了垄断行业的收入,也达不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

李实表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不在于政策如何完善,而是“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建议取消,代之以住房补贴等新政策”。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1年,当时国家要搞住房商品化改革,但是住房建设资金短缺,因此采用了公积金制度,从职工工资中抽取5%、单位补贴5%,用于发放住房建设贷款。

住房商品化改革早已落幕,公积金制度沿用至今,但近年来备受质疑。如“劫贫济富”,资金躺着缩水,存在低息账户上多年才能取出。“很多的私企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就导致很多没有房子的,反而享受不到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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