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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型城镇化解读: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14-05-28 00:00

[摘要] 我省首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5日新鲜出炉,引发高度关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对江苏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系列解读①

编者按 我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5日新鲜出炉,引发高度关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对江苏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本报今天起推出系列解读,帮助各地干部群众领会精神、找准路径,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

【亮点呈现】

5月25日,江苏《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新鲜出炉。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昨天,省委农工办主任诸纪录接受记者采访时开宗明义,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解决好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二是解决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覆盖问题。这里所说的农业转移人口,包括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而在过去,仅仅指农民工。“另一个关键词是市民化。”诸纪录说,什么叫市民化?简单地说,就是让进城农民既“落脚”又“落户”,落户的标志除了形式上的落户,关键还要看他有没有完全纳入城镇的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市民化的“试金石”,否则市民化就不彻底。

“关于城镇化率,我们有3个数字。”诸纪录介绍,2012年,我省以常住人口统计的城镇化率是63%,而以户籍人口统计的城镇化率只有38.7%,省内户籍统计的城镇化率是56%。相当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虽然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还没有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这些人居住在城市、户籍在农村;自己在城市,家属在农村;年轻时在城市,年老后在农村。这些都不是长久之计,应该循序渐进加以解决。要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转为城镇居民。只有这样,城镇化才算彻底。

诸纪录分析,有2.34亿农业转移人口,其中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是1亿人,相当于2.34亿人的40%。以此推算,江苏有18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人口约有800万人。今后7年,江苏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好这800万人口的市民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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