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省部署在8月底前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我市的普查工作近日同步启动。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须在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地税局网站,在线填写和上传《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
全省部署在8月底前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我市的普查工作近日同步启动。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须在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地税局网站,在线填写和上传《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
此次普查范围为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不包括军队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以及个人、个体工商户的非工业用房产和土地)。所有用于经营性的房产和土地,其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都应按规定进行自查。
在核查阶段,地税部门将对辖区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进行核查,对核查出的税款进行追缴,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纳税人在取得房产和土地时未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的,以及未缴纳其他税收的,一并进行追缴和处罚。请纳税人务必在本月做好相关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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