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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调控难度加剧 中国楼市未来路向何方?

观点地产网  2010-12-15 08:11

[摘要] 在大城市里拥有一套住房,对很多年轻人来说,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梦想。今后房价是涨还是跌、现在是买还是不买,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人们10多年了,今年不但依然没有答案,还让这个答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难以捉摸。2011年,中国楼市又将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在大城市里拥有一套住房,对很多年轻人来说,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梦想。今后房价是涨还是跌、现在是买还是不买,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人们10多年了,今年不但依然没有答案,还让这个答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难以捉摸。2011年,中国楼市又将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回首即将走完的2010年,楼市给了人们太多的惊讶,调控力度持续加码、部委相继出台政策限制房贷、大搞廉租房建设……这些的调控风暴轮番上演,楼市却如寒风中的腊梅,开得依旧鲜艳。万科公告显示,截至12月1日,其今年累计销售额实现1000.6亿元,在提前完成今年全年销售任务的同时,也创造了我国房企销售业绩新高。

早有“吹风”的调控

站在2010年的尾巴上回顾楼市,人们发现,今年热词有了新的变化,“蜗居”、“蚁族”、“丈母娘房”等流行语纷纷让位于“央企退市”、“房产税”、“限购令”等政策性强的字眼。一些人惊呼,今年可谓楼市当之无愧的政策调控年。事实上,早在去年底,关于今年楼市调控的基调就已定出。

200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随即,国务院出台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4条措施,其中之一便是要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同时,金融危机前后出台的一系列楼市刺激政策也陆续退出,例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就由2年恢复到5年。

不过,当时的人们并不以为然,还是疯狂地看涨房价,“井喷”代替了“小阳春”,人们的口头语也从“我该不该出手”变成“好房子还有没有”,各城市都出现了“赶集”购房现象,2009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7.80%,远高出11月份(5.70%)和10月份(3.90%)。

新年伊始便“小试牛刀”

时间刚滑入2010年,1月1日,财政部“5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便开始实施,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政策就此终止,这无疑是在打击投机购房,对炒房者带来不利影响。体现在济南便是,今年1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出现大幅下降,只成交1500多套,环比下降约70%。

紧接着,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国十一条”,也即《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规定,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房地产企业必须“公开房源+明码标价”……这也被认为是国家针对高房价,今年打出的抑制房价“拳”。

不过,对“国十一条”,百姓认为,新政不新,老生常谈,难抑房价,执行缺监管,落实难到位。大家认为地方政府会“打太极”,最终导致“国十一条”效力落空。

事实也确实如此,今年1至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幅度节节攀升,分别为9.50%、10.70%和11.7%。2月20日,银监会又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其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

“央企退市”磨磨蹭蹭

“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行,调控又转向了重点击破。近年来,众多央企“不务正业”,直奔“钱途”,挟巨资南下北上,在制造一个又一个高价地的同时,也造就了许多“地王”。央企的财大气粗,引发了其他房企无限的“羡慕、嫉妒、恨”。同时,高房价也被普遍认为是央企造就的“地王”助推的。

在诸多微词和指责声中,3月18日,国资委一纸“清退令”,要求78家非主营房地产的央企退市。尽管中远集团等少数央企在时间给出了明确时间表,但央企整体实质性退市进展缓慢,至今仍有71家央企超过200家房地产公司未见动静,其给出的理由是“无人接盘、转让遇冷”。

不过,12月6日,银监会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根据这一名单,目前多家银行已经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通过收紧资金或许可以“逼迫”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而这也将大大提高非主业房地产央企的“退市”进程。

“新国十条”动真格的

一次次小打小闹式的调控不但没有让房价停下飞涨的脚步,反而使房价涨幅越来越大。今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2.8%,创下今年到目前为止单月涨幅。市场出现了一致看多的房价预期,这种预期加大了投资性和恐慌性购房的比重,进一步推高房价,让普通工薪阶层“望房兴叹”,市场不满情绪上升。

然而,“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调控俨然已成为政治问题,关乎社会和谐与稳定。于是,调控开始动真格的了,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此前为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17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了调控楼市的10项具体措施,被称为“新国十条”。其将遏制房价与维护社会稳定等量齐观,要点包括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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